民數記 6:13~21
13.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: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,
14.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,就是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,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,
15.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,與抹油的無酵薄餅,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。
16.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;
17.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,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。
18.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,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。
19. 他剃了以後,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,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,都放在他手上。
20. 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與所搖的胸、所舉的腿同為聖物,歸給祭司。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。
21. 「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,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,就有這條例。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。
「拿細耳」就是「歸主」的意思,拿細耳人就是被分別為聖的人,在許願期間不可食用葡萄與葡萄的產物,不剃髮,也不可以觸碰屍體,甚至是親人的屍體;或許葡萄對我們可有可無,但是對以色列人而言,飲食習慣幾乎都是繞著葡萄的產品,禁食葡萄便等於是將生活所需降到最低,差不多就等於禁食;長髮是女性的遮蓋,卻是當時男性的羞辱,拿細耳人不剃髮,象徵願意為主忍受羞辱;連至親的屍體不碰,象徵在這段時間內,愛主甚至勝過自己的親人。當離俗的日子滿了,拿細耳人必須獻上燔祭、贖罪祭、平安祭、素祭、奠祭、搖祭,以及舉祭,這顯示在期限到了之後,並非回到原本習慣的生活,而是重新過一個獻祭的人生,好比我們從韓國回來後,不是又過回原本的生活,而是神會對我們有一個更高的要求。
「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,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。」在會幕門口就是在神面前,剃頭是順服的記號,「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」象徵唯有順服,我們與神之間才會有平安的關係。祭司將公羊的胸搖一搖,象徵獻上的是活的,舉起的羊腿則代表完全獻上與堅持,竭力為神而活。「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」,恢復他生活的需用。
當拿細耳人不難,只要許願就可以了,真正困難的是堅持為神而活,過一個獻祭的下半生。